系訂必修: 4 學分 選修: 18 學分 應修最低畢業學分: 22 學分 (不含博/碩士論文)
應修科目

課程中文名稱 課程英文名稱 學分數
博士論文 DISSERTATION (PH.D.) 12
高等專題討論一 SEMINAR ON ADVANCED SPECIAL TOPICS
高等專題討論二 SEMINAR ON ADVANCED SPECIAL TOPICS
高等專題討論三 SEMINAR ON ADVANCED SPECIAL TOPICS
高等專題討論四 SEMINAR ON ADVANCED SPECIAL TOPICS
高等實驗物理一 ADVANCED EXPERIMENTAL PHYSIS
古典電力學二 CLASSICAL ELECTRODYNAMICS
量子力學三 QUANTUM MECHANICS
統計物理二 STATISTICAL PHYSICS
量子場論一 QUANTUM FIELD THEORY
固態理論 THEORY OF SOLID 4
固態理論一 THEORY OF SOLID
選課特別規定 1.高等專題討論(一)至(四),每學期各1學分。
2.畢業學分中應含下列課程中至少二科:
量子力學三、量子場論一、固態理論(或固態理論一)、統計物理二、古典電力學二、高等實驗物理一。




備 註 1.最低畢業學分為22學分,其中至少有18學分須為D字頭科目;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最低畢業學分為34學分,其中至少有18學分須為D字頭科目。最低畢業學分不包含博士論文學分。
2.學位考試應於學生至少有一篇以其博士論文研究為主撰寫成之論文,被已獲國際科學論文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收納摘引之期刊接受後,方得舉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asak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